項目申報大鵬新區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獎勵項目申報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鵬監管局關于開展2024年第一批知識產權項目申報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大鵬新區知識產權工作,根據《深圳市大鵬新區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鵬辦規〔2023〕9號)及《深圳市大鵬新區關于加強科技研發促進技術創新的若干措施》(深鵬辦規〔2023〕15號)等文件精神,從即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開展2024年第一批知識產權項目申報受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報范圍為2022年度符合《深圳市大鵬新區綜合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圳市大鵬新區關于加強科技研發促進技術創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鵬辦規〔2023〕15號)的知識產權項目。受財政下達年度資金預算控制,本次支持項目有數量限制。我局視申報情況對資助(或獎勵)金額和撥付進度等進行統一調整,申報單位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二、請申報單位按申報指南要求制作書面申報材料,于5月17日前將書面申報材料報送至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鵬監管局二辦(地址:大鵬新區葵涌街道延安路9號),聯系電話:0755-84204332。
三、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鵬監管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報單位代理資金申報事宜,受理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假借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鵬監管局及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舉報,舉報電話:0755-84204332。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鵬監管局
2024年5月11日
大鵬新區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一、審批內容
對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獎勵。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大鵬新區關于加強科技研發促進技術創新的若干措施》第十二條: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水平提升支持項目。(一)對被國家知識產權主管部門首次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給予最高2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廣東省知識產權主管部門首次認定為“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廣東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給予最高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深圳市大鵬新區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三、審批數量和方式
審批數量:有數量限制,受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部門審查、社會公示、業務主管部門審核。
四、審批條件
(一)在大鵬新區依法注冊、納稅、經營或依法從事其他活動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誠實守信,申請前兩年無嚴重不良記錄。
(三)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依法報送統計報表。
(四)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獎勵的,需要在2022年度被國家知識產權局確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五、所需材料
(一)申請書原件。
(二)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簽字樣本。
(三)2022年度、2023年度財務報告復印件,2022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2023年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申請單位簡介及申請單位近兩年獲得政府各種財政資金扶持、獎勵的詳細情況說明。
(五)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獎勵的,需要提供2022年度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文件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
(七)“深圳信用網”下載的《完整版信用報告》。
(八)其他相關材料。
上述材料用pdf編輯,附件資料按順序插入,連續編頁碼并編制目錄,A4紙正反面打印,膠裝成冊并加蓋騎縫章,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電子文檔一份。電子文檔及紙質材料內容應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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